他说,在过去市场存在大量空白点的情况下,通过明星代言加上广告密集投放,确实能在短时间内吸引代理商的加入。但在市场已被瓜分殆尽的今天,明星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没有请明星,依靠一些低成本的广告,2004年开始转内销的竹林鼠走出了一条非常规的发展之路,三年来,销量年年翻番。该公司总经理丁长源说得很实在:我们目前还不具备请明星的实力,用请明星的钱我至少可以开数十家专卖店,那钱烧得不值得。
对此,青岛双星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办事处经理张忠一表示,是否请明星企业必须量入为出,否则极有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晋江企业在这方面已经有不少经验教训。据他介绍,陈埭某知名企业曾聘请香港大牌明星为形象代言人,两年1000万元,最终却无力履行在央视一套做广告的合约内容,差点引发官司,公司发展自此一蹶不振。
疑问三:订货量是否越多越好
订货量是否越多越好
订货量是衡量订货会效果和决定品牌发展速度的一个主要指标。为了追求高发展,并迅速扩大影响力,许多生产企业都会给代理商下达订货指标,要求其多订货。但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做法很有可能导致欲速则不达的后果。企业应追求的是更新速度,而不是订货量。
一些品牌刚刚起步的企业均存在较为严重的积货现象。晋江一家鞋企的营销部负责人谢先生告诉记者,他前不久去太原考察,发现当地代理商虽然进了100多万元的货,实际上库存却占了一半,对方说,今年卖不完的老款照样能卖。实际上,这对品牌是个致命伤。
“在翻单方面,企业基本上采取两种做法:对于款式好、销量大的产品,可以允许代理商多补几次单;但对于销量一般的产品,为了避免翻单带来的麻烦,企业都要求代理商订货时一次到位。”谢先生说,这两种做法对企业都是不利的,容易造成积货,给消费者形成产品过于陈旧的印象。
他认为,当前鞋产品销售既要讲求量,更要讲求更新速度,企业的开发必须跟上节奏,以“快”为先。再好卖的产品补单都不要超过两次,只有坚决卡住才能保证产品的更新。同时,对于一些销量难以确定的产品,也要控制订货量,不必强加任务,而是要尽量让产品流动速度快起来,这样,资金回收速度也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