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鉴定是“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企业表示今日到医院为女职工支付医药费
“我也没想到,这么严重的病竟然和我的职业有关……”昨日上午,川大华西医院血液科的病床上,刚刚做完化疗的李春梅躺在病床上不停地呕吐,床头放着职业性白血病的诊断书。据悉,由于她所在的企业迟迟没有支付足额的医疗费,近段时间,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所一直在与企业交涉。
提醒:你的病可能是职业病
今年32岁的李春梅是资中人,2003年,她进入我市一家制鞋企业,做的是粘鞋面、刷胶的工作。到去年12月,她开始出现恶心、呕吐、拉肚子等症状,在一家小型医院,仅仅被诊断为贫血或急性肠炎。
今年4月,久病未愈的李春梅来到川大华西医院,被告知是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今年的五一大假后,家里借遍亲朋好友,李春梅才得以入住川大华西医院,有一天在和护工聊天时提及她在鞋厂粘鞋面,经验丰富的护工立即提醒道:“是不是职业病哦?你该去鉴定一下!”
交涉:政府部门已强力介入
后来在律师田勇的帮助下,家属将李春梅送到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鉴定。6月6日,诊断结果出来,李春梅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白血病)”。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疑似职业病和已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应由单位负责治疗。”执法人员勒令企业必须为李春梅的治疗埋单。在卫生执法监督所的强力介入下,企业于6月13日和6月27日分两次支付了2.7万元医疗费。
7月3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春梅所患“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白血病)”为工伤,但这时的企业却没有再继续支付治疗款。到昨日,李春梅的治疗费用已高达7万余元,由于费用难以为继,医院已经发出了催款单。
索赔:已按程序申请劳动仲裁
昨日,记者电话连线企业负责处理此事的卢经理,他表示,今日他将前往医院看望李春梅并支付医疗费。企业的愿望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李春梅的病做一个一次性了断。
对此,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李刚律师认为,职业病首先要做工伤认定,再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对仲裁不服,再到法院起诉。由工伤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以及在家继续治疗费用均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直到医疗终结之后认定病情好转或痊愈。在工伤治疗期,单位不能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第一年工资照发,一年之后工资给付可按实际情况作适当减少,但不得停发工资。
目前,家属已经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特别提醒
如今的大多数制鞋企业都放弃了含苯量高的胶水,即便如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要求员工戴口罩,最大化地过滤掉空气中的有毒气体。然而,很多工人在职业病的预防上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企业提供了口罩也不愿戴。川大华西医院的专家对此表示,在员工预防职业病意识不强的情况下,企业应该通过一系列培训提高员工意识,同时应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职工安全,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杜绝职业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