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日前宣布,鉴于欧盟27个成员国难以就修改欧盟反倾销规则达成一致,欧盟将推迟反倾销规则的修改。
曼德尔森表示,在目前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修改规则将持续引发新的贸易防御案例。
一方面北方进口国强烈反对非法采取反倾销行动,另一方面南方生产国要求采取更严厉的反倾销措施。此次推迟反倾销规则修改的推迟,让欧盟成员国与欧委会之间的矛盾和相互不信任的情绪表露无疑。
难以调和的矛盾
从欧盟对中国皮鞋和节能灯的反倾销历史案例中可以发现,没有一个清晰的方案将导致在今后的反倾销案件决策过程中,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裂痕依然难以弥和。
2006年欧盟理事会在卢森堡举行的会议上投票表决,批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正式反倾销税的方案。根据该方案,欧盟从当年10月7日起分别对两国皮鞋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欧盟成员国在对中越两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上争执已久。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要求实施反倾销措施,而瑞典、德国、英国、丹麦等国则强烈反对,称这一做法将严重损害欧盟皮鞋进口商、批发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有违自由贸易原则。由于内部反对意见强烈,最终通过的上述方案不是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最初提出的征税5年,而是两年,作为两种相反意见的折中。
德国制鞋行业协会主席吾尔班随后发表讲话称,欧盟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是“不正确的”,“我们对这一解决办法十分不满”。他说,欧盟不应该对中越两国产皮鞋采取惩罚性关税的措施,而应该通过世贸组织进行斡旋。瑞典的鞋类生产商也对欧盟的做法表示不满。瑞典最大的鞋业及装饰品零售商之一Wedins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欧盟对中国鞋征收关税的决定非常不好,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中国的鞋生产商、我们公司的雇员还有顾客都会受到这一决定的消极影响。”Wedins公司鞋类货源的60%来自中国和越南。英国财政大臣布朗则呼吁欧盟加快改革步伐,开放市场,反对欧洲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而节能灯反倾销一案则更加富有戏剧性。2000年,飞利浦、欧司朗(西门子全资子公司)、西凡尼亚(已被欧司朗收购)等欧洲三大节能灯巨头,曾将中国节能灯企业告上反倾销法庭,认为中国节能灯企业以不正常的低价手段进入欧洲市场,2001年7月,该案终裁,6家应诉的中国企业被征收最高59.1%的反倾销税,其余所有中国节能灯企业被征收66.1%的反倾销税,时限为2001年7月至2006年7月。
耐人寻味的是,5年前力主对中国节能灯进行反倾销的飞利浦公司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站到了中国企业的一方。飞利浦照明全球总经理艾马希公开表示,“我们反对欧盟再度对中国节能灯同行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做法。我们建议向中国的规范同行放开市场,以利于做大整个节能灯市场蛋糕。”
飞利浦不支持对中国节能灯的反倾销调查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国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也是WTO成员之一,实际上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已逐渐与世界经济接轨,没有必要对华再设置贸易壁垒;其次,飞利浦照明自1988年进入中国以来,已经设立了9个合资和独资工厂,5个世界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国和世界市场需求的先进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