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人云亦云的人,也不喜欢流行得四处皆是、让人审美疲劳的东西。在我看来,个性、风格和品味远比潮流重要。
但当年,我却太想拥有那样一双大家都有的高跟鞋了!因为在北京,我还从未见过拖鞋与凉鞋如此完美的结合,更因为初到美国,我希望自己变得和美国学生一模一样。
可是,那双鞋太贵了!40美金,我可以打半个小时的长途回北京了!
之后,每次路过镇上的小店,我都会往橱窗里多瞟两眼,却从不驻足停留。那款高跟鞋,从黑色到白色,从红色到蓝色,各式色彩的,被极富创意地摆成了一个字母D。我总是想看,却不敢多看。
直到有一天,我瞟向橱窗的目光还瞟见了四个红色的字母,SALE。它们红得那么醒目,纯正,好像四朵鲜艳的小红花在笑着向我招手。
等了快一年,我终于拥有了自己中意的高跟鞋。
我穿着它们去上课,吃饭,Party……偶尔,也会有同学赞叹,“NiceShoes!(好漂亮的鞋!)”听到后,我心里总是美美的,像喝了蜜一样甜。终于,我变得和美国同学一样了!
一天,我又穿着它们去游泳。我像往常一样把高跟鞋摆在更衣室衣柜下面的瓷砖上。一个小时后,等我湿漉漉地回来,却发现自己心爱的高跟鞋不翼而飞了。
天哪!五雷轰顶也不过如此吧!我顾不得身上还在滴水,赤着脚,把更衣室找遍了,那双高跟鞋却始终没有出现。
眼泪开始在眼框里打转,我埋怨自己,数落自己,狠狠地责怪自己:为什么不把它们锁在衣柜里?为什么不好好爱惜它们?为什么今天偏偏要穿它们来……然后,我几乎不假思索地拿出电话卡,用更衣室的公用电话,拨通了北京的长途。
我太需要倾诉了!
十几分钟后,我的哭诉告一段落,从遥远的电话那端传来了亲人的安慰:“别难过了,这么长时间的电话,快比你那双鞋的价钱还贵了!”
带着泪花,我终于笑了。一双高跟鞋,再让我心疼,毕竟是身外之物,还有什么比亲人的关爱更令人温暖的呢?
大学四年,我开始有机会见到各式各样的美丽高跟鞋。当然,是那个时候才觉得美丽。
我记得自己曾经对Nine West流连忘返,幻想有一天,等我工作了,挣钱了,就只买Nine West,只穿Nine West,鞋柜里摆满Nine West。我常安慰自己,面包会有的,Nine West也会有的!
然而,几年后当我走出校门,可以无所顾忌地购买30双、40双甚至50双Nine West时,我却再也没有买过一双,因为来到纽约,我“变心”了。
纽约是个时尚的大熔炉,融入其中,经过她的洗礼,我迅速地脱胎换骨。而且,女人对品牌的敏锐,对时尚的吸收,似乎与生俱来,从不需要学习。
上班的第一周,我就跑到Gucci店里,买了一双黑色高跟鞋,漆皮,粗跟,有晶晶亮、银闪闪的装饰搭襻。无论款式还是细节,处处显露着这个因为世界上最性感的同性恋男人才起死回生的品牌的与众不同。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我暗暗感慨着,刷了卡。
那时的我,有种初出茅庐的踌躇满志,想起刚试过的另一双Gucci鞋也难以割舍,反正开始挣钱了,何不再买一双呢?于是,我拎着两双高跟鞋,心满意足地走出商店,完成了搬到纽约后的第一次购物经历。
大概因为“第一次”总是让人难以忘怀吧,十年过去了,那两双鞋款式过时了了,外表也有些旧了,我却一直舍不得把它们从鞋柜里拿掉。直到前些日子,我才把其中一双送给家里的阿姨,另一双留下来压箱底,作为给自己的纪念。
得知那双高跟鞋来自遥远的意大利,又被我从美国背回中国,我家阿姨满意地说:“我也终于穿上了世界名牌!
虽然上班需要高跟鞋,平日里,我穿得多的还是平底鞋。尤其是Tod’s,为了打扮我妈,我还曾买过两双“Gommino”平底鞋,送给她做生日礼物,并且天花乱坠地给她上了一堂时尚课:“妈我告诉你啊,Tod’s鞋都是手工做的,你这两双Gommino是他们最经典的款式,鞋底那些橡胶粒就是标志,像希拉里克林顿就对Tod’s情有独衷,妈你现在就穿着和美国第一夫人一样的鞋呢……”
我妈穿着崭新的Tod’s,试着在家里走了一圈又一圈,乐呵呵地对我说:“果真是不一样!”其实,或许连我妈都分不清,这不一样更多的是因为Tod’s?还是因为Tod’s是来自女儿的礼物?
真正爱上高跟鞋,是30岁以后的事情,因为年纪到了,也因为爱上了Jimmy Choo。
听说Jimmy Choo,是住在纽约的时候。那时,戴安娜王妃去世有一阵子了,但人们嘴边却还常挂着她的名字,谈她的生平、爱心、感情,还有她的时尚追求。
一天,一位女性副总裁在办公室里谈起戴妃和Jimmy Choo。她说,戴妃生前有一多半的鞋子都出自Jimmy Choo,连Jimmy Choo本人都数不清,到底曾经为戴妃定做了多少双鞋,戴妃出车祸前,还定了一双米色平底鞋,只可惜,那双原本要送到肯辛顿宫的鞋子,她再也穿不上了。
失去戴妃,整个世界都为之悲痛,纽约也不例外。我立刻心怀不满,心想人都不在了,还要八卦!对初次听说的Jimmy Choo,我更是心生反感,已经过世的人了,还要借着给自己做广告!
从此,对Jimmy Choo这个来自伦敦的品牌,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抗拒。Jimmy Choo的鞋子怎么就会变成纽约的摩登符号呢?在伦敦开第一家店不过是1996年啊!
Jimmy Choo再一次出现,是在几年之后,我去参加朋友的婚礼,需要一双金色的晚装鞋。走进中环OnPedder商店,几乎没有挑选、犹豫和比较的过程,我就被一双华丽的金色高跟鞋迷住了!
鞋的样式很干净,脚面不过是几根细细的带子,鞋跟细,高,有四英吋。我从来不知道,一双高跟鞋居然也能够散发出浓浓的女人味道。
“Jimmy Choo”,鞋的正中央,白底黑字,赫然印着它们的出处。
这就是Jimmy Choo大名鼎鼎的四英吋吗?在美丽面前,人会心甘情愿地低头,我也是。对优雅的渴望让我忘记了从前的抗拒,觉得那不过是自己的偏见和误解。像是灰姑娘见到水晶鞋,我第一次明白了连脚踝都可以因为一双高跟鞋而变得性感。
我被Jimmy Choo彻底征服了!
有了一双Jimmy Choo,就会有第二双,第三双……虽不常穿它们,打开鞋柜看看,却还是有种说不出的满足。
不过,每当这种时候,欣赏着自己各式的高跟鞋,我还是会时常想起丢失在游泳馆的那一双。和今天这些美丽高跟鞋相比,它们土气,廉价,该算是丑小鸭了,可它们曾带给我的喜悦和失落都是那么强烈和真实。
我的高跟鞋越来越多了,但是,因为拥有美丽高跟鞋而有的美丽心情却越来越少了。大概只有来之不易的东西才是越发美丽的吧!